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提升学校巡察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建设巡察工作人才库的实施方案》(津商大党发〔2018〕79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部门择优推荐巡察工作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党委学工部(人民武装部)、老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党委安全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审计处。
二、推荐人数
每个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推荐3名人选(其中正处级干部或副处级干部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人数不足的根据当前的人员配备实际情况推荐)。具体推荐条件详见实施方案。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填写推荐登记表、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报巡察工作办公室,其中,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一份。表格电子版发送至tjcuxcb@tjcu.edu.cn。
联系人:傅宏 联系电话:26689341
附件:1.推荐登记表(处级干部)
2.推荐登记表(科级及以下)
3.推荐汇总表
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