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完善巡视战略格局的重要一环,在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党内监督“探头”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先后出台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在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等方面划清“责任田”,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压实主体责任 拧紧“责任螺丝”
基层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看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关键看党组织负责人是否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了肩上。
今年4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区市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将这项制度实施向区委延伸。
各区和有关单位巡察机构完善了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党组织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讲话、巡察报告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一体的良好局面。
市委特别要求,区委书记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做到点人点事,讲清问题的性质、影响和根源,分门别类提出处置意见,讲话材料必须经区委书记本人签字背书、认账领账。此举有效压实了各区委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倒逼”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位区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第一责任人好比‘施工队长’,就是要多拿‘图纸’进‘工地’、到现场。如果在我们的任上,不能‘丁是丁、卯是卯’地揪出一些蚁腐蝇贪,不能扎扎实实地解决那些老百姓看不惯的事儿,就愧对市委信任,愧对全区父老。”
突出巡察重点 利剑直插基层
目前,全市16个区和37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设置了巡察机构,共设立61个巡察组;实际投入巡察工作的巡察组达到126个。
在每一轮的巡察中,我市巡察机构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和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聚焦政治巡察,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主要采取常规、专项、机动式、“回头看”、“点穴式”五种常用巡察组织形式,以镇带村、以街带居,扫描到科所站队,一竿子插到底,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在“精确打击”的专项巡察中,各区委和市级单位党委(党组)紧密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特点和实际,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某一领域的突出问题或某一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如,滨海新区针对乱发津补贴问题,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等针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问题,分别开展专项巡察,挽回经济损失,遏制腐败蔓延,收到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快速打击”的机动式巡察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将问题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如,西青区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单位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安排机动巡察组开展巡察,督促被巡察单位改进作风,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
在杀“回马枪”的“回头看”巡察中,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上次巡察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在“定点清除”的“点穴式”巡察中,根据信访举报或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针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巡察。
巡视巡察联动 破解熟人监督难
直辖市地域小、人口密集,可以说是在熟人社会开展监督工作。
我市把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视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下冷问题、破解基层监督“关系网、说情风”“巡不深、察不透”等难题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精准科学推进,创新开展了“统配巡”“协作巡”“同步巡”“接力巡”等,让上下联动“联”在实处,“动”出实效。
今年7月,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市巡察力量,编成22个巡察组对39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切实破除人情、地域等因素对监督工作的干扰。
滨海新区、西青区、宝坻区深化开展“接力巡”,对市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确保在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同时,切实在改思想、改作风、改机制上见成效。
目前,市委第四轮巡视聚焦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同时与16个区委和建立巡察制度的23个市级单位党委(党组)分别以协作巡、同步巡的上下联动方式,共部署20个巡视组,100个巡察组,集结巡视巡察干部1100人,合力推进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向基层延伸。
“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同志关系庸俗化;有的党组织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一些惠民政策无法落实落地……”通过拔钉清障,发现问题日趋精准。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16个区共开展30轮巡察,覆盖1902个党组织(1644个村居),发现突出问题3387个。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87件,处理和曝光了一批“蚁腐蝇贪”典型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管党治党的新气象。